房天下 >资讯中心 > 评论 > 正文

省直公积金贷款政策放松 贷款买房政策要盯牢

巴中官方实播台  2014-02-08 08:45

[摘要] 从2007年9月份开始,由于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量的增加,省直住房公积金可供贷款资金紧缺的压力日益显现。

住房公积金

从2007年9月份开始,由于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量的增加,省直住房公积金可供贷款资金紧缺的压力日益显现。为此,省直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所收紧,出台了“暂停受理郊区房、20年以上二手房贷款申请,限制二次贷款时间和支取额度”等政策,公积金贷款也一度出现“积压”现象。

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控,记者了解到,从去年7月份开始,省直公积金贷款已经不再需要“轮候”,贷款流程已回归正常,申请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可以放贷。除此之外,贷款申请条件也有所放松。

贷款额度变成60万元

首先,虽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50万元减少到30万元,不过每户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即取消原来每户50万元的限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也由男60周岁、女55周岁,调整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由此减低了购房者每月的按揭压力。

郊区公积金贷款有所放开

此外,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专用房、普通自住商品房的(普通住房面积标准按杭州市政府有关规定确定),首付款比例按不低于总房价的20%确定(如需组合贷款的,以各银行的房贷细则为准)。

郊区房贷款政策有所调整,不再一刀切,根据具体情况受理公积金贷款。比如,职工个人购买位于杭州余杭区、萧山区楼盘的住房贷款,可以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但需要到现场进行仔细查看。

省直中心暂不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购房人夫妻双方有一方公积金在省直缴交,一方在杭州区、县(市)范围缴交的,可以按照省直的标准和条件计算额度。

公积金常见问题:

提取类--

1、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租赁住房自住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享受城镇生活保障的;出国、出境定居的;另外,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账户资金不足的,能否用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3、购买商铺写字楼、车库及对住房进行装修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可以。

贷款类--

1、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职工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缴存时间一年以上的,在购买杭州市自住普通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能不能申请二次贷款?

答:首次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且贷款已全部还清的,公积金连续缴满一年后,根据申请人的还贷能力、个人信用,可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

3、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何特殊规定?

答:省直公积金:购买二手住房的,该二手房的房龄不得高于20年,同时房龄加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40年。所有二手房的贷款成数,都不得超过5成。如果是余杭、萧山的二手房,只要之前在公积金中心备过案的一手房交付后转成的二手房,就可以受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