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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二手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如何收取?

房地产门户房天下  2013-08-28 11:27

[摘要] 目前二手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3、契税: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5、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8、核档费:50元/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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